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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教职工疫情防控须知

时间:2022-01-11     来源:人事处     阅读0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贯彻落实各级防疫主管部门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根据我校假期工作安排会议精神,现对寒假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对寒假有工作任务需在校工作的教职工进行“名单制”管理,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原则上不得离开学校所在地,不得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上下班途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到岗。

      二、坚持“非必要不跨省、非必要不出市”。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离校进入假期的教职工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倡导就地过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不出市。

      三、严格教职工动态管理。全面实施健康日报动态筛查,要求教职工每天按时填报“钉钉健康日报”,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与活动轨迹,如不实申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专人建立重点信息台账,对离开学校所在地的教职工,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备,并按规定落实相对应的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从严从速落实摸排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防控信息,对收到的所有摸排协查指令第一时间响应,不得瞒报、漏报。对不按要求及时申报、隐瞒旅居史或者健康状况、不服从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压实基层防控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基层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掌握部门人员健康状况及行程动态,并监督部门人员如实进行健康日报。对部门人员疫情防控期间的行程信息、健康状况按日逐人进行追踪统计并及时报送,建立各部门人员健康台账备查。对状况异常的教职工,需按照工作规范和流程及时处置。

      六、加强防疫意识与个人防护。持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持续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吃熟食、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谨慎购买进口食品,接收快递、邮寄包裹时,应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