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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在线-职工医保参保地更换后如何进行转移接续?

时间:2023-09-27     来源:人事处     阅读0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办理方式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及山西医保公众号进行办理。

三、转移接续手续该如何办理

      1. 参保人员在山西医保公众号或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转移接续申请,一般在15个工作日办结,期间参保人员可随时在山西医保公众号上进行查询。若15个工作日未办结请及时致电0351-2366740详询市医保中心参保登记科。

      2. 个人账户内的余额也会全部转移至新参保地。

四、待遇衔接问题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