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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继续适当延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的通知

时间:2021-12-13     来源:人事处     阅读0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太原市已正式切换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从9月30日开始逐步恢复医疗待遇类服务,截至10月22日恢复到系统切换前80%的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从10月8日开始逐步恢复参保缴费类服务,截至10月22日恢复到系统切换前60%的服务能力,暂不能满足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全部需求。

  由于全省医保数据省级集中,同时统一参保缴费类业务信息平台系统操作、统一经办流程,造成各市参保缴费信息迁移后大量数据重复,经办流程调整较大,严重影响参保缴费类业务开展。为了确保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确保疫情期间参保单位不聚集、不排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中心主任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继续适当延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现通知如下: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际缴费至2021年8月、9月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临时延长至2021年11月底。在此期间凡产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如需办理人员停保转出减少等业务,由缴费单位和参保人员协商按规定缴费后方可办理。

  太原市医保中心窗口服务正常开展,请参保单位尽量通过预约叫号的方式前往窗口办理业务,避免集中办理排队的情况出现,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网厅)正在调试中暂未恢复。因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切换给您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其它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